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程序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市公安交巡警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疫情隔离、持续勤务”原则, 进一步拓宽了“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和规则,实现了疫情期间人人足不出户随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实时在线跟踪处理进度。
一、如何下载安装“交管12123”APP?
1.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功能下载安装。
2.登录官方网站。访问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地址:https://cq.122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3.手机下载。苹果智能手机通过苹果应用商店下载安装,安卓智能手机通过百度手机助手、豌豆夹等应用市场搜索“流量管理12123”。
4.客户端下载。通过微信、微博、QQ分享功能下载安装。
二、如何注册成为平台用户
1.方法一:直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注册。
打开“交管12123”手机APP进入注册界面→点击下载→选择省份→点击注册→输入信息→设置权限→人脸识别→短信验证→设置指纹或手势→注册成功(如下图)。
2.方式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cq.122gov.cn)进行注册。2.方法二: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cq.122gov.cn)进行注册。
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用户信息→选择用户类型→短信验证→注册成功。
第三,如何备案机动车
1.将机动车记录在我的名下。
用户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同步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无需用户手动操作。
2.将机动车记录在他人名下。
注册用户可以同时备案他人名下的三辆机动车。达到3辆后,需要更换其他机动车进行备案时,需要先将之前备案的机动车删除后再进行添加。此外,一辆机动车只能有三名其他驾驶人进行备案(不包括车主本人)。达到三个后,当其他驾驶员想要对车辆进行备案时,他们需要在添加之前删除之前已备案的驾驶员。
方法一:扫描车主本人机动车二维码读取备案。
在APP首页点击“机动车”→选择“备案非个人机动车”→选择“扫码备案”→扫描车主机动车二维码→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成功备案。
方式二:输入发送至车主的短信验证码,验证备案。方法二:输入发送给车主的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备案。
在APP首页点击“机动车”→选择“记录非本人机动车”→选择“短信验证记录”→输入机动车号牌等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发送至车主手机”→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记录成功。
3.备案单位名下小型非营运机动车3 .备案单位名下的小型非营运机动车
在APP首页点击“机动车”→选择“记录非本人机动车”→选择“短信验证记录”→输入机动车号牌等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将验证码发送至车辆登记时预留的管理人手机号码→输入管理人手机号码收到的验证码→进行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验证→审核通过后记录成功。
四、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类型及相关要求四、可自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及相关要求。
1.注册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全国(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省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不属于转出、报废、注销、抢夺等状态。),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类别为警告或200元以内罚款,分值为6分以下)。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人民群众网上办理,允许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记录公司名下小型非营运车辆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备案时会发送短信验证码给车辆管理人预留手机号码),驾驶人备案后即可处理大中型非营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
2.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处理立案后的新事件。如果违规行为没有记分,则不受备案时间的限制。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人民群众网上处理,允许驾驶人将车辆备案在他人或单位名下后,在备案时间前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3.注册用户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验证、逾期未换证、转出、停止使用、锁定、查封、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注销、可恢复注销,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及以上记满12分记录,或需通过平台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分与驾驶人当前累计记分之和达到12分及以上的,不能通过。
4.小型汽车短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租赁公司已提前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租赁驾驶人和备案临时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租赁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操作方法
1.在“交管12123”手机APP首页点击【违法处理】或【车辆备案】进入违法处理页面,选择需要处理的机动车,点击查询需要处理的违法名单,然后选择需要处理的具体违法记录。
2.请阅读“业务说明”,如果您同意处理违规行为,请单击“阅读并同意”,并在违规行为处理完毕后单击“确认付款”。
不及物动词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注意事项
1.如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请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请勿使用本平台处理。
2.使用本平台处理交通违法后,请在2小时内通过本平台缴纳罚款,否则系统将自动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恢复为未处理状态。
3.由于公安内网与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互存在一定的时间延迟,如果您最近进行了违法处理,则在此平台上查询的驾驶证分数可能与实际分数不符。请注意核实,避免处理后超出分值;同时,请不要通过本平台和其他处理渠道处理同一交通违法或缴纳罚款,以避免重复处理或缴纳罚款。如果处理或缴纳罚款后,仍显示未处理、未缴纳或分数未发生变化,请不要重复操作,而是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检查是否刷新数据;如果还没有刷新,可以通过本平台的“反馈”模块进行反馈,等待解决方案。
4.外省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该平台处理,平台将直接跳转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处理。罚款金额以违规行为发生地的裁量标准为准,可能与重庆当地处理不一致。
5.通过该平台处理交通违法后,如需作出处罚决定,用户可持身份证、驾驶证到我市交巡警违法处理窗口打印;如需罚款票据,请到邮储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电话:023-63613285)领取。
6.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本平台“反馈”模块提问并上传相关截图,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您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互联网电话023-68620626进行咨询。
7.每天晚上22: 00至凌晨1: 00,银行支付系统将对该平台进行检查和维护,在此期间无法使用该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七、特别提醒
1.公安交管部门开发的“交管12123”手机APP及微信官方账号、支付宝、自助处理终端等自助处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或代理费,不会设置商业广告或网站链接。请注意甄别。
2.公安交管部门开发的“交管12123”手机APP及微信官方账号、支付宝、自助处理终端等自助处理平台在处理交通违法或缴纳交通罚款后,短时间内仍可能显示为“未处理、未缴费”,驾驶证记分仍显示为扣分前的记分。这是因为公安内网与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更新存在一定的时间延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属于正常现象。请不要重复操作,避免重复办理、缴费或驾驶证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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