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说,大约9个月前,他在杭州湖边的一家宾利4S店预订了一辆车。最近,我收到4S一家商店的通知,说裸车价格和配置价格都将上涨,他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一个
我九个月前预订了宾利。
现在将上涨30万
彭先生:去年4月份,我们在宾利湖订购了一辆欧陆GT,裸车价293万元。现在,它需要305万元的车价。如果可选的话,当时是25万,现在需要41万。
根据汽车销售合同,卖方是位于杭州湖滨路的浙江何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注明车型、外观颜色、内饰等。车辆的。
还标明裸车价格为2936000元,
配售价为258289元,
彭先生支付了30万元作为预付款。4S店出具的收据上显示这30万元是购车定金,封面是固定的。收据上盖有4S店的收据专用章。
合同还约定签约车辆为预约车辆,预计交付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前。彭先生介绍,4S店的销售最近通过微信语音通知他的妻子汽车将涨价。
彭先生提供的微信语音:
唐小姐,刚才你的电话没人接,就是说你的车基本上准备在2月或3月下单。年前有没有时间过来重新选配置,然后现在欧洲的指导价也调整了。指导价305.5万。你之前不是选了20多万的配置吗?厂家不是要求现在下单41万以上吗?
彭先生算了一下,根据销售报表,裸车价格将上涨12万左右,配套价格将上涨16万以上。
彭先生:她说他们现在要求的东西,如果是具体原因的话,那就是厂家的问题(那你的合同,既然价格和配置交付日期都约定好了,那就按合同办吧)。
浙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黄经理:你们之前跟我们沟通过吗(彭总:为什么不跟我们沟通?你的同事都说又是我。我一定和你沟通过了)好的,好的,你现在的要求是你还是要履行这个合同,不是我们告诉你的价格,你是这个意思(彭先生:对,我现在的意思是要求我签合同,一定要按照合同执行)。
4S店的黄经理确认了口头销售通知的涨价内容,但他强调这是宾利厂家的行为,店收到了宾利厂家的内部通知,但通知的具体内容不方便公布。
浙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黄经理:现在因为疫情的原因,会导致,因为我们的车也是进口的,我们的厂家也在英国,而且是全款的(所以这个涨价是由你们经销商的店还是厂家决定的)。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因为我们只是经销商。
在宾利官网上,欧陆只有一些图片和性能介绍,但没有标明厂商指导价等信息。彭先生联系了宾利厂家的客服。
彭先生:我想问一下,宾利欧陆GT的厂商指导价提高了吗?
“宾利”厂家客服:因为是这样的,因为客服中心这里不是卖车的,具体车辆的价格这里没有记录,刚才问的问题我们也没有相关登记。非常抱歉,先生(彭先生:我应该向谁申请这一块)。如果你想在这里买车,你需要问你的经销商。
彭先生夫妇质疑称,汽车买卖合同中早已约定了裸车价格、配置价格、交付时间等因素。为什么4S商店和宾利制造商不得不提价?对此,4S网店指出,继续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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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是否适用?
顾客想要平等的责任和权利。
在合同中,有一条特别说明:
“如果甲方购买的车辆为预约车辆,车辆的生产和进口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例如,价格和配置可能会因制造商或供应商单方面调整生产或分配计划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税率变化)而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作为4S店铺应立即向甲方作为客户发送变更通知。客户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表明是否接受。如果客户在到期日未书面回复,则视为不接受变更条款,并视为客户要求终止合同,4S店将无息退还客户已支付的预付款。”
浙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黄经理:(这样的话,乙方,也就是你,应该马上把修改发给甲方,你是不是马上发给他们了?)我们已经在几个月前书面通知了他,去年6月或7月(是书面通知吗?)我们都直接电话联系了他。如果发出书面通知,如果说后续合同将在5天内终止,那么我们将
违约条款规定,如果4S店未能按时交付或未能交付合同车辆,购车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预付款,还可以要求支付约定车辆价格9%的违约金;然而,该条还规定,本合同第3条第6款规定的免责除外。第3条第6款规定,
“如果甲方采购的车辆为预订车辆,制造商或供应商可能会单方面调整生产或取消生产或分配计划,车辆的生产和进口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双方同意,如果在最晚交付时间后两个月仍未交付车辆,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无息退还预付款。”彭先生认为,这一条实际上类似于所谓的特别说明。他觉得这样的条款和说明对客户不公平。
浙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黄经理:(记者:因为一方是确定的,这个车的配置、价格是什么样的,包括交付日期是确定的,但是你的特别条款是不确定的,就是说如果车主要求按照确定的因素来执行的话,优先级是什么。换句话说,哪一份更具有法律效力)我们肯定会以这份合同为依据(记者:哪一份合同是确定的内容还是不确定的内容)。我不是专业人士。如果我们真的要以合同为最终步骤,将由相关律师或部门决定,然后我们也将承担一些相应的责任。
记者陪同彭先生夫妇,向杭州湖滨市场监管所反映了情况。在仔细研究了合同的所谓特别说明后,周副局长说: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市场监管所周副所长:乍一看是有保留的意思,就是如果厂家或者供应商单方面调整生产或者调拨计划,或者改变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但是只列举了这两个原因,其他的“等待”这几个字可能会导致相应的价格变化。我认为它不应该在这次投诉的价格变化原因范围内,也就是说,我个人,在目前的情况下。
特别说明强调,如果制造商和供应商单方面调整,他们将要求客户接受价格变化,否则他们将无息退还预付款;免责条款规定逾期两个月不能交车,预付款也无息退还。彭先生认为,这样的解释和条款是不公平的,商家完全逃避其赔偿责任。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市场监管所周副所长:根据国家合同法的精神,即使解除合同,你也要看相关责任方,谁的责任,如果你有责任,你要承担一个赔偿责任(这里比如说厂家自己的原因导致变更,客户没有责任)。对,所以要看具体原因是什么,要先提供一个证明,才能具体谈这件事。
换句话说,如果4S商店和宾利制造商以疫情为由要求加价,他们需要对方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加价理由。彭先生想知道的是,如果对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汽车,他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约定车辆价格的9%。
因为合同还规定,如果4S店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它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约定车价的9%。他认为买卖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应该是平等的。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市场监管所周副所长:(如果客户当时要求执行这一条)这个可以提倡(可以提倡吗?)可以提倡(300多万的9%是多少?)20到30万。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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