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说我车贷被拒绝了

s店说我车贷被拒绝了"在宝马4S店提交给李琳的费用明细中,包括“预付利息”和“续保押金”,本文图片均由本报记者王建图拍摄。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更多车主开始积极维权,汽车品牌宝马也受到波及。

几天前,一名宝马车主向本报(www.thepaper.cn)反映,她涉嫌被收取上述事件中暴露的“金融服务费”,但该费用被称为“预收利息”,相关发票不是由涉事的宝马4S店开具的。此外,她还被收取了“续保保证金”:购买保险一年后,她必须连续三年“保证”在这里购买。

车主维权后,涉事宝马4S店重新开具了发票,但涉嫌更改了收费金额和收费项目。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设立账外账和偷逃税款。

4月18日,陕西xi宝马车女车主李琳(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一个多月前,她在购买汽车时被名为Xi安锦华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宝马4S店收取了9979元的所谓“预收利息”和5000元的“续保押金(可退)”,两项费用共计14979元

李琳说,借款合同中没有反映“预付利息”,也没有收据或发票;“续费押金”虽有收据,但缺乏收费依据。

企查查发现,相关图片显示,两笔费用均列在“宝马悦贷理财计划”明细表中。

4月18日,在李琳对费用和发票提出质疑后,宝马4S店的销售人员当场补开了发票,但费用和金额与李琳之前支付的费用不符。

18日,李琳到店质疑,宝马4S员工很快“补”了一张发票,但李琳认为发票日期、收费项目和金额有问题。在阅读了这张有问题的发票后,李琳认为宝马4S店涉嫌欺诈消费者,但4S店的相关工作人员拒绝回应。

在这张过期的发票上,费用的名称已经更改。所谓的“预付利息”变成了“其他咨询服务”,金额为6413元,而李琳实际支付了9979元;发票日期晚了一个多月。李琳的实际付款日期是3月14日,发票日期是4月18日。

李琳说,买车时,她对9979元的“前期利息”提出质疑,销售人员说这是金融服务费。“我说我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是合理的。他(宝马4S店的工作人员)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我去其他商店买车。”

李琳说她也更喜欢这辆车,但她在绝望中签了名。“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李琳认为收取的上述两项费用不合理,要求退款。

一位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登记了她的诉求、个人账号等信息,表示目前只会对收费项目有疑问的顾客进行登记,等待上级领导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如果(上级部门)认定这些费用不合理,(店家)会全部退还。”

在接待李琳时,宝马4S店的一名销售负责人表示,他在买车申请汽车贷款时也被收取了这些费用,他仍在等待官方结论。“市场监管部门今天上午已经来过了,所有品牌,无论是宝马还是其他品牌,都应该接受调查。我认为这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信年认为,本案中,商家未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最高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补开”不同明细发票的行为也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涉嫌设立表外账户和偷税漏税应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

对于李琳提出的对方涉嫌非法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张信年解释说,“金融服务费”只能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收取,本案中的商户是否具有此类金融资质需要进一步调查。

记者从启信宝查询到,安锦华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1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苏,经营范围包括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级机动车维修装饰及相关配套服务。该公司由金华企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

据报道,在“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Xi安利智行奔驰4S店表示将无条件退还车主支付的“续保押金”目前,已有部分车主表示收到了这笔费用;此外,店家还登记了要求退还“金融服务费”的店主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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