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优化乘用车限购政策,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5月28日,市交通委官网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详细介绍了《措施》中相应的政策细节。
新增3.5万个指标平均分配至7个月
根据《办法》,今年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采用摇号方式配置。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新增配额在原配额分配基础上原则上分配至7个月。具体额度及分配方式以当月公布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公告为准。
京、冀户籍人员参加个人竞价需满足六方面要求
根据《办法》,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北京、河北户籍人员可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中签指标后须在本市购车。
调整后的申请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一是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二是已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名下非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为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符合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3个月以上且承诺放弃申请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条件的;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小客车指标或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的;五是2年内不存在逾期使用摇号取得的增量指标;第六,你需要在赢得指标后在这个城市购买汽车。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调整后,京冀两地户籍人员如需通过摇号配置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仍需满足“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审核条件。
京、冀户籍以外非本市户籍人员个人竞价申请资格放宽
根据《办法》,除北京市、河北省外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的条件也将放宽。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且非北京市、河北省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与申请竞价配置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一是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过去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是已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名下非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名下为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符合在公安机关车管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或在公安机关车管系统登记为“被盗抢”3个月以上且承诺放弃申请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的条件。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小客车指标或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的;五是2年内不存在逾期使用摇号取得的增量指标。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调整后,非北京、河北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如需申请摇号配置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仍需满足“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审核条件。
使用区域指标后将不能再参加竞价摇号
《办法》设定的小客车区域指标一直备受市民关注。根据政策指引,小客车区域指标属于其他指标,通过此类指标登记的车辆受一定时间和区域的限制。工作日(因节假日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除外)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行驶。具体限行措施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限行通告为准。
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区域指标后,既不能申请增量指标,也不能生成更新指标。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持有有效的小客车区域指标或以该指标登记的车辆,将不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不能再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摇号或竞价。同时,已注册区域指标的车辆在再次注册、注销或变更时将不会生成更新的指标。
此外,区域指标不能办理车辆异地转移;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初始性质不能登记为营运车辆,不能办理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业务;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使用区域指标以外的其他指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被盗后,不能申请盗抢小客车指标。如果有用车需求,可以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区域指标可直接申请
居住在本市的市民在本市购买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请小客车区域指标。根据政策指引,区域指标将分配给个人,包括本地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驻津部队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在本市居住的外国人。申请区域指标不限制“个人是否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是否登记有津牌小客车”等条件。
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市民可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kctk.jtys.tj.gov.cn/)网站注册或登录账号,在其他指标菜单栏选择“区域指标”,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各区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申请区域指标。申请人取得区域指标后,可用于在本市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不含面包车)办理登记或转移登记。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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