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终审,赔偿金额创新高。2018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威马汽车,要求威马汽车赔偿21亿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这个案子几年来已经审理过很多次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其中提到,该案是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二审中,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两次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共计约6.4亿元,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然而,负债200多亿元的威马汽车早已严重资不抵债,目前正在进行重组。能否支付吉利的赔偿,还是个未知数。
吉利诉威马侵犯商业秘密一审获赔700万。
判决书显示,吉利控股旗下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离职到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在2016年离职后入职。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发现,威马集团及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智慧出行公司)以上述离职员工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和掌握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及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和数字模型所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简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项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统称威马汽车)在短时间内推出威马EX系列电动车,涉嫌侵犯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称吉利)的技术秘密。
吉利公司向一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判令威马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1亿元。一审法院认为,威马温州公司侵犯了吉利公司涉案五套底盘零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决威马温州公司赔偿吉利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00万元。
吉利和威马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威马二审应赔偿吉利6.4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非法大规模挖掘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和技术资源造成的侵犯技术秘密行为。
至于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判决书中提到,吉利未能提供因侵权而遭受实际损失的直接证据,威马也因自身经营原因处于损失状态。法院认为,如果威马公司未通过侵权方式获得并使用吉利公司的涉案技术秘密,需要花费相应的汽车底盘技术研发费用或向技术提供方支付许可费,会导致其损失相应增加,因此因侵犯涉案技术秘密而减少的研发费用或损失也属于威马公司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鉴于缺乏直接证据计算威马因侵犯涉案技术秘密而减少的R&D成本或损失,根据吉利二审的证据,可以参考同期新能源汽车代表企业的利润,以一辆EX系列电动车的销量(81733辆)和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威马侵犯涉案技术秘密的利润,并综合考虑涉案技术秘密的贡献率。同时,考虑到威马公司存在明显的故意侵权、侵权情节恶劣、侵权后果严重等因素,本案以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日期为界,对威马公司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利润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利润仅计算为补偿性赔偿。经计算,威马应赔偿吉利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约6.4亿元。
二审法院不仅依法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确定了创纪录的赔偿金额,而且在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诺、非货币支付义务迟延履行的计算和支付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威马汽车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涉案吉利技术秘密的总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其停止侵权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范围。
二审判决明确:魏玛违反停止使用涉案技术秘密义务的,应当支付每日100万元的滞纳金;威马擅自处置涉案12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威马公司未在本案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销毁或向吉利公司移交涉案技术秘密相关载体、发布公告和内部通知、与相关人员和单位签订保守涉案技术秘密和不侵权承诺书等具体义务中的任何一项的,应分别支付每日10万元的滞纳金。
威马汽车负债200多亿,严重资不抵债。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月,沈晖创立威马汽车。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于2009年至2014年担任吉利控股副总裁,主管吉利收购沃尔沃,这是中国汽车工业史上最大的海外收购案。威马汽车联合创始人侯海静也是吉利汽车出身。
据此前报道,威马作为国内最早的造车新势力之一,曾经风光一时,与威小李结成掌门人,推出EX5等多款车型。但2022年11月,威马汽车透露,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管理层率先主动降薪50%,普通员工降薪30%,并停发14薪年终奖等相关信息。进入2023年后,威马汽车温州工厂、黄冈工厂进入停产状态,同样出现裁员、停薪、关店、库存冻结等情况。上海市青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对威马汽车发布了消费警示。同年9月,辛凯汽车计划收购威马,但至今没有下文。创始人沈晖确实不在中国。
2024年1月,威马汽车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7日受理了威马集团的预重组申请。重组前期,威马集团已完成审计评估、债权申报、资产核实等工作,并接触了多家有意向的投资者,取得初步成效。鉴于此,威马集团于2023年12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预重组转重组申请。2023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4年1月2日,民事裁定书送达威马集团。
3月29日,威马汽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并对重组进行了投票。债权人会议的发言人说一切都在计划之中。重组案中提到的审计报告显示,威马科技集团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9.88亿元,负债达到203.67亿元。目前,威马已经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据悉,威马多名高管因合同诈骗、国有资产流失、职务侵占等被有关部门调查。,包括造成威马停摆的侯海静、方某、肖某、周某、向某某等核心管理人员。现已被相关部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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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宋霞
编辑/范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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