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摇号政策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委获悉,《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摇号政策天津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小客车调控管理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突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和“坚持以人为本”两大核心理念。通过对部分条款的优化和完善,使政策更加人性化,更好地体现合理性和公平性。《办法》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第一,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适用范围。

个人指标方面,放宽了非本市户籍个人缴纳社保审核的条件,允许“缴费”。允许在天津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且退休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和急需人才可按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小客车被抢满3个月后,放弃其他指标资格,可再次参加摇号或竞价。在单位指标方面,随着“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门槛由5万元降至1万元,有利于更多小微企业获得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企业按投资额申请指标的申请资格由“累计不超过4个”改为“可申请编码数增加1亿元”,不设上限。允许依法纳税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申请多个增量指标。

第二,盘活废弃指标,提高利用概率。

《办法》明确将逾期未配置成功并使用的摇号、竞价指标,以相应的配置方式转换为个人指标,避免单位指标浪费,满足更多个人指标需求。明确“亲属指标可申请继承,资产相关单位指标可申请分配,公民车辆可申请盗抢指标”。明确指标适用类型属性不变,可以向后兼容,即普通车指标可以永久购买普通车、节能车、新能源车;节能车指标可永久购买节能车和新能源车。

第三,倡导绿色出行,预留空房间进行调节。

该市率先响应国家政策。从2013年开始实行新能源汽车不限购、不限购政策。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下达新能源汽车指标约15.4万个,已使用15万个,有力推动了新能源战略的实施。《办法》将节能汽车的认定方式由“以节油率定义”调整为“以对比国标限值定义”,更方便车企申请和申报;将符合条件的国产新能源汽车和进口新能源汽车同时纳入新能源汽车指标管理范畴,扩大可申请新能源指标的车辆范围。《办法》还优化调整了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具体操作方式,体现了小客车调控管理将逐步从“限购”向“引导使用”转变。

结束

编辑倪坦

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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