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新闻报道,成都嘉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近日被成都市水务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
公告称,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成都嘉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甘棠村曹家沟河取水。因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元。
本文来自金融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