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

比亚迪的新车在4S一家商店提车时被撞,车主要求退款。事故方只愿意投保。

比亚迪伊通海洋店位于Xi安凤城五路与文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6月26日,周先生在该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宋plus,裸车价14.28万元。

车在“6月26日,我提前拿到了车,与4S商店签署了提货单,并支付了尾款。店内销售人员表示,手续还没办完,6月30日会开发票,机票可以投保。预计7月5日左右提车。”

然而,在车被提及之前,7月2日,周先生突然收到来自4S店的消息,称车被撞了。

周先生赶到现场,发现车停在店内室外车位,前保险杠、后保险杠、后尾门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原因是另一位车主,当时开着新车在用车平台做纪念,撞上了周先生还没提的新车。周先生要去接的车就停在车台对面的车位上,两地直线距离约3米。

交警最终认定事故车主全责。

事发后,周先生和爱人在拿到钥匙和开4S店之前,无法接受一辆崭新的车变成了事故车的事实。

“这辆车是在4S商店被撞的。我们认为4S店应该负责任地处理此事,而不是让我们与其他车主沟通赔偿事宜。我们的诉求是换新车或者退车。”周先生说。

7月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比亚迪易通海洋店。周先生的新车被撞后纹丝不动。在现场可以看到,该车后保险杠和后备箱盖被撞在了后墙上,该车右前保险杠损坏的零件散落在地上。

对于周先生的诉求,店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事故不是店主观造成的,是另一位店主操作不当造成的。这个事情需要三方协商处理,肇事车主还得来店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换新车,车主要承担一部分差价,然后沟通出多少。第二种是修车后付款,这要看周先生是否接受。周先生也可以走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7月3日上午,记者也联系到了肇事车主,他表示愿意通过保险公司处理此事。

至于4S店的处理,周先生和肇事车主都不认可。

律师说:

基于消费者的权益,车主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车。

北京盈科(Xi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鑫主任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4S店虽未直接欺诈周先生,但未能在交付前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在履行上存在一定的瑕疵。针对退款或者更换新车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本案中,周先生一直没有提车,车辆已经受损。如果周先生对车辆受损部分不满意,可以基于消费者权益要求退换车。

关于车辆交付前的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标的物移交前车辆的损坏由卖方负责,即由店方协调处理车辆的维修或更换事宜。总的来说,4S店应该优先对原车进行保养,以保证交车。如果周先生坚持要换车,店需要与肇事车主及其保险公司商讨损失比例。根据大部分汽车买卖合同,消费者有退货的权利,但事故车主仅通过保险赔偿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周先生的诉求。因此,我们应该在法律范围内促进调解,争取公正的解决方案,并确保周先生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常鹏多/文/图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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