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燃油宝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记者郭帅)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淮安分公司”)因对“燃油宝”产品性能进行“虚假宣传”,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0万元。该公司拒不缴纳上述罚款,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处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案情通报称,2019年3月,中石化淮安分公司某分公司在销售“五件套”海龙牌燃油宝过程中,对燃油宝的性能进行虚假商业宣传。2019年7月8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中石化淮安分公司作出《涟水市监管案》。

因中石化淮安分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经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后仍未履行。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2日向涟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60万元。法院经审理,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作者:郭帅编辑:贾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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