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上海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据了解,此次对外地车牌的限行时间进行了调整,即由原来的8小时(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调整为13小时(7时至20时)。此外,新增了中心城区地面道路以外的省市小客车限行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
1.自2020年11月2日起,每天7时至20时,下列道路禁止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临时行驶号牌的载客汽车、不载客的客运出租汽车和实习期间驾驶员驾驶的载客汽车通行(周六、日、节假日面向全体市民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
(九)内环高架路(内环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环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路段除外);
(10)龙洞高架路(罗山路-中段);
(11)虹梅高架路(中环路至S20外环快速路);
(12)北宅路隧道;
(13)南浦大桥;
(14)卢浦大桥;
(15)延安东路隧道。
二、对于通告中未列明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执行。
3.2021年五一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每天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在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境道路)通行(周六、周日及所有市民节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央视记者许向)
(编辑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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