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车辆购置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固定装置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取消车辆购置税全文及取消部分条款的文件目录》同日生效。

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

文件目录

取消车辆购置税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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